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538K462011707000Y |
国标实施清单编码 | 11622101013921538K4620102018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7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住建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国标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622101013921538K462011707000Y02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8058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5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符合法律法规,资料齐全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数量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操作 |
立项批复(备案)文件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建设业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工程概算书或概算审查报告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工程勘察合同与地质勘察报告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重大工程项目应提供项目咨询单位的技术咨询报告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1、《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5年3月31日省人大第十届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23号)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按审批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其涉及建设规划、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政府投资的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按照省人民政府部门职能的有关规定执行。初步设计未经批准,不得提交施工图设计、不得进行施工招标和采购。 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等审批权限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0号) 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简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省属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申请使用中央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的,除国家明确要求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的项目外,不分使用资金限额,一律下放由市州、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并将原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使的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研,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
暂无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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