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72020395754000125046002 |
国标实施清单编码 | 1162210172020395754000125046002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国标业务办理项编码 | 无 |
预约办理 | 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350103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22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212345 |
符合申请条件〔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数量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操作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是 | 无 | |
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的证明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是 | 无 | |
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和安全管理制度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暂无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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