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11622101013921538K4621099003000 |
国标实施清单编码 | 11622101013921538K4621099003000 |
服务对象 | 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时间 |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实施机构 | 玉门市住建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国标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622101013921538K462109900300001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是否收费 | 否 |
最少跑路次数 | 1 |
联办机构 | 无 |
咨询电话 | 0937-3212345转A007号窗口 |
办理地点 | 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铁人大道41号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A006窗口 |
投诉电话 | 0937-3339596 |
符合法律法规 资料齐全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数量要求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填报须知 | 操作 |
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申请表 | 原件 | 1份 | 是 | 无 |
不收费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2011年1月修订)第二十四条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暂无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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